2017-04-06 11:43:48 浏览数:0
各学院:
经研究决定,学校在校庆期间为全体学生每人发放30元的节日餐费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发放对象: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(含海都借读学生)、研究生。继续教育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中心、艺术与传媒学院独立本科学生一并照此办理,经费由所在学院负责筹措。
2、发放时间:
3、发放形式:一次性充入学生校园卡。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学生校园卡信息,由学工部汇总,财务处发放。
青岛农业大学校庆工作办公室
2011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