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6-29 10:53:29 浏览数:0
关于给予刘海岩等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通告
刘海岩,女,学号:H20140298,经管学院教育中心14级软件工程4班学生。
于萌萌,女,学号:H20140404,经管学院教育中心14级网络营销1班学生。
以上2名同学组织纪律观念淡薄。在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7月14日进行的《Web前端开发》考试中,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文字材料参加考试,其行为构成考试作弊。本次课程考试成绩为零分,不予正常补考。由于以上2名同学的认错态度较好,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,根据《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的处理规定》第七条相关规定,给予以上2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。
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二○一五年七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