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4-06 11:45:01 浏览数:0
各学院(部):
根据“校历”安排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“清明节”放假期间课程安排如下:
1、4月4日--4月6日(第6周周四至周六)全校停课,放假三天;
2、4月7日(第6周周日)按照当天课程表正常上课;
3、由于放假停课造成的缺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课。
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
2013.03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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