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11级魏清之等7名同学考试作弊处理意见

    2017-04-06 11:44:02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 

关于魏清之、裴文英等7名同学考试作弊的处理决定
在2011年12月10日进行的《政治经济学》考试中,
11级工程1班 魏清之(学号20119220)
11级国经1班 裴文英(学号20119012)
11级工程3班 殷文鑫(学号20119280)
11级国经3班 王 轩(学号20119332)
11级工程4班 郭振豪(学号20119318)
11级工程4班 刘 敏(学号20119300)
11级国经4班 张宗福(学号20119180)
以上7名学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,其行为构成考试作弊。该科成绩为零分,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,根据《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》第二章第四条、第七条给予7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。

青岛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育中心

一一年十二月十日

Copyright©青岛农业大学版权所有 鲁ICP备13028537号-5鲁公网安备37021402000104号 
地址: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邮编:265200 电话:0535-2922399

Baidu
hth登录入口登录